全部肿瘤和可测量病灶的评估:为评价客观缓解或未来可能的进展,有必要对所有肿瘤病灶的总负荷进行基线评估,作为后面测量结果的参照。靶病灶和非靶病灶的基线记录:基线评估时有超过一个以上可测量病灶时,应记录并测量所有病灶,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器官不超过2个) ,作为靶病灶代表所有累及器官(也就是说只有1 ~ 2个累及器官的患者最多选择2个或4个靶病灶作为基线测量病灶) 。小到无法测量的靶病灶:临床研究中,基线记录过的所有病灶(结节或非结节)在后面的评估中都应再次记录实际测量值,即使病灶非常小(如2mm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