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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七、其他医疗文书

病程记录是指病人在整个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变化和诊治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书写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 ......

——《临床诊断学》
书名:《临床诊断学》
栏目:临床诊断学 > 第六篇 病历书写 > 第三章 病历书写的种类、格式与内容 > 第一节 住院病历
作者:万学红 陈红
参编:欧阳钦,吴汉妮,刘成玉,胡申江,万学红
页码:455-459
版本:3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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