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当已建档居民复诊或随访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由导诊人员从居民健康档案室调取该居民的健康档案,由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复诊或随访情况,填写相应表格或栏目,并补充和更新主要问题目录(图5 -。表5 - 13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