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快速心律失常药物虽然能改善症状,但其应用受其有限的疗效和可能存在的致心律失常作用所限制。类和Ⅳ类抗快速心律失常药物主要用于快速性室上性心律失常的治疗(分别见本章第一节“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和第五节“钙通道阻滞剂”),其他主要抗快速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如下:奎尼丁。成人初始剂量为6mg,1~2秒内推注,如果心律失常持续,再给予12mg,1~2秒内推注,疗效不佳,可再重复给药,但是不推荐应用12mg以上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