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学试验经常在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作多个变量的比较。过去曾建议随着比较次数的增加,应将具有统计学显著性的临界值作更严格的规定,以确保整项试验的置信水平为95% (如有c次比较,类错误的总概率控制在α水平,则每次比较的检验水平为α / c ) 。但是,在毒理学试验中,一种受试物通常只有一两种真正的效应,而对所研究的其他许多变量并无效应,故此这种多重比较很难表明真实效应的统计学显著性。除了上述的均数多重比较导致Ⅰ类错误概率增加的多重性问题之外,其他的多重性问题还包括多次的中期分析( interim ana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