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主要是通过毁坏大量房屋、桥梁等土木工程结构而产生危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因此,减少地震等灾害的损失重点应放在土木工程防灾减灾上来。1995年4月1日国务院第172号令发布了《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这是关于我国地震应急的第一个行政法规,该行政法规的出台改变了我国地震应急长期无法可依的现象,为地震应急活动的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对应急机构、应急预案、临震应急、震后应急等地震应急活动的法制化作了规定。保护生命线系统:城市生命线系统包括交通、能源、通信、给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