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EA的第二个要求是启动第三个随机试验,即ECASS Ⅲ,其治疗时间窗超出3个小时。在ECASS Ⅲ之前,两次欧洲试验(ECASS Ⅰ和ECASS Ⅱ)研究了更长的时间窗(最多6个小时),但未能显示阿替普酶的治疗效果。荟萃分析的数据表明了良好的治疗结果,即使在发病后3~4.5小时给予阿替普酶治疗,治疗组与安慰剂组相比好结果的优势比为1.4。这两项研究结果(SITS‐ISTR和ECASS Ⅲ)有统计学的意义,并允许医师延长治疗时间窗可达4.5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