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8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我国的居民病伤死亡登记系统中尚没有明确列为工伤的记录项。还可利用伤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