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中生活不能自理罪犯,是罪犯这一特殊群体中的特殊人群,较一般罪犯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更具特殊性。对生活不能自理罪犯进行刑罚,必须充分考虑身体、健康状况等的特殊性。为此,切实做好生活不能自理罪犯的认定、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是宽严相济刑罚政策的需要,是监所对罪犯进行分类管理、更具针对性科学管理的需要.监所必须依法、依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1 .由监区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认为罪犯符合生活不能自理标准的,集体研究提出建议,监区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生活不能自理罪犯认定表》 (表9 -.3 .接受监督公开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