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中,特别强调了结核病病人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相应的在我国的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中也要求,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和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在病人的发现、治疗等环节开展紧密合作,共同遏制结核病流行,简称“医防合作”。在医防合作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协调开展转诊和追踪工作。要将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情况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结防机构目标考核内容,至少每年考核一次。应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医疗卫生机构和结防机构关于转诊和追踪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