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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业健康监护体系

新加坡的职业健康体检按照《工厂医学体检条例》进行。如果员工受聘的工作会接触以下有害因素就必须安排工人体检:砷及其化合物、石棉、苯、沥青、镉及其化合物、压缩气体环境、铬、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噪声、有机磷、全氯乙烯。职业健康体检分为聘用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和其他体检。雇主必须在职业健康体检完成后按照安全总监的要求提供员工的体检报告。医生应该在体检完成后的10天内对职业性体检中发现健康损害的员工提出建议。新加坡职业病诊断相对简单,诊断后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即人力资源部认定方可获得赔偿,但很少出 ......

——《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书名:《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栏目:中外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研究 > 第九章 新加坡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制度
作者:李涛
参编:王焕强,朱宝立,李智民,张幸,邵华
页码:154-15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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