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上海市专门下发了《上海市医疗机构联合重组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组建医院集团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其中称医院集团是由多个独立法人按照自愿原则所组成的松散联合体,医疗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后,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广东等地纷纷以大医院为中心,实施医院重组,联合企业和中小型医疗单位组成了一批医院或医疗集团。因此,政府有必要积极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医院重组中和之后的一系列问题,为医院重组提供组织上的保证,通过对医院重组行为所发挥效用的认真随访和动态评价,以真正确保重组行为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促进最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