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于2003年12月启动新农合试点(琼海、澄迈、五指山)工作,2005年扩大试点(海口、三亚),2006年在全省全面推开。根据全省二级、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10年参合农民就医病种情况,分别确定应该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病种,对于二级医院不能诊治、只有省三级医院能够收治的相对大病,在省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至70%以上。2006年以省为单位实现新农合药品目录与职工医保基本药品目录并轨,并在2008年增加了24种儿科药品,扩大新农合用药范围,并将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和海南省增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