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疗信息披露发展相对滞后,存在医疗信息披露主体不明确、数据不准确、发布不及时等信息披露规制严重滞后的问题,在2003年的“ SARS ”中暴露出了很大弊端。自此,我国政府加强了医疗信息披露的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我国的医疗信息公开政策及法制建设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建设上功不可没,建立并完善了以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公开承诺自律制度、医疗收费公示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行风社会监督机制等为主的三级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体系(见表4‐。表4‐10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政策发展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