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治疗的目的为降低骨转换和缓解症状,降低神经系统并发症、骨骼畸形、改善听力。长期治疗的目的是防止骨关节炎、诱导缓解、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降低致残率[ 20 ] 。曾用于本病治疗的药物有降钙素、普卡霉素( plicamycin ) 、胰高糖素、放线菌素D 、依普黄酮( ipriflavone )和硝酸镓( gallium nitrate )等,这些药物主要是抑制破骨细胞活性,但这些药物均为二膦酸盐所取代,二膦酸盐为抗骨吸收药物。对恶性变者应及时行截肢术,按继发性恶性骨肿瘤进行综合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