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该法作为应急管理基本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应急法制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实现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法治化。公共卫生类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加之省和省以下还有其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