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人士解释说,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一般包括活体供体、尸体供体和其他供体等来源。为充分保护活体器官捐献者的利益,卫生部2009年12月颁布的《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要求: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评估摘取器官可能对活体器官捐献人健康产生的影响,确认不会因捐献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