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6 .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 ,为预产期月份数。7 .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8 .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12 .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13 .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16 .下次随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