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月经规则的育龄妇女未采取避孕措施或避孕失败的情况下,而又错过紧急避孕的时间(120小时以内),可以在黄体期或预计月经来潮前后采用黄体期事后避孕法或催经止孕法。即在一个周期内有一次以上的无保护性或避孕失败的性交、尿hCG阴性、无生殖道感染者等,于预期下次月经前4~11天可采用黄体期避孕,预期月经来潮前3天至过期5天内可采用催经止孕法。该项目研究认为,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是安全、有效的催经止孕方法,但应强调,如将此方案用于临床尚需制定常规,明确适应指征,并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减少因早期未能诊断的宫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