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药可通过胎盘,无致畸作用。但有可能发生电解质紊乱、胰腺炎、高血糖症、高尿酸血症,特别是导致血容量不足而减少子宫的血供和胎儿的灌注,且可出现胎儿心律失常、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宫缩无力、产程延长等。因此,除合并心力衰竭外,尤其是妊娠早期,应限制使用,不宜作为治疗妊娠高血压或生理性妊娠水肿的常规一线药物。此药降压作用不明显,但能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增加子宫胎盘的血流,为治疗重度妊高征的首选药物,也适用于其他原因的高血压合并妊娠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