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温热病引起的发热、神志不安、小儿惊风等证。阳虚失血及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药物不良反应:乏力、头晕、头痛、药疹、寒颤、高热、药疹等。本品对毒热实证、痰热证有良效,不适用于虚寒证。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混浊时,不得再使用,如经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能使用。肌注:儿童,每次1~2ml。注射液:2ml。医保甲类、处方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