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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第一节 产前检查

过产前检查可实现对孕妇的全程监护。确诊早孕为首次产前检查,复诊产前检查的时间是妊娠20周时应检查一次,妊娠28周前应每4周检查一次,妊娠28周以后两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产前检查包括病史收集、全身检查、产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病史收集多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包括:年龄、职业、推算预产期、月经史及孕产史、既往史及手术史、本次妊娠过程、家族史、丈夫健康状况等。全身检查重点注意孕妇有无合并症,同时注意血压及体重的监测。产科检查包括腹部检查、骨盆测量、阴道检查、肛门指诊、绘制妊娠图。2 ﹒检查时动 ......

——《妇女保健工作手册》
书名:《妇女保健工作手册》
栏目:妇女保健工作手册
作者:刘晓丹
参编:刘莹,刘晓丹,张巍,张春苗,郭新荣
页码:142-14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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