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行为的认识和界定,在不同的社会或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比较大的差异。例如传统中医的望、闻、问、切等诊疗活动在我国及东南亚一些国家都被认为是医疗行为,但也有不少西方国家不认为这些活动是科学的医疗活动,也就不会将之归为医疗行为。所以,医疗行为的概念是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人们对医疗和健康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的。依据医疗法律关系形成原因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医疗法律关系分为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强制医疗关系等三种类型。强制医疗关系是指国家为维护国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制性的要求某些患者必须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