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对职业照射定义和剂量限值规定如下:1 .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第Ⅰ类)。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