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口服药物治疗的包虫病患者,由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登记建档管理,依托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对患者进行发放药品治疗、随访记录。对符合外科手术治疗的包虫病患者,各县(市)按照包虫病外科治疗相关规定,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包虫病患者转诊单》,并经同级医疗机构同意盖章后,转诊至就近(或上一级)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对符合手术治疗的患者,为减轻患者外科手术医疗费用的负担,根据包虫病项目管理和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要求和条件,按照手术救助患者就诊的定点医院级别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