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剂量限制体系包括辐射实践的正当性、防护水平最优化、剂量限值与约束等三条基本原则。放射防护最优化是指在保证病人诊断和治疗效益的前提下,所实施的辐射照射应保持在合理、尽可能低的水平。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每年15mSv的为甲种工作条件,要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对场所经常性的监测,建立个人受照剂量和场所监测档案。放射专业学生教学期间,其剂量当量限值遵循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条款,非放射专业学生教学期间,有效剂量当量不大于每年0.5mSv,单个组织或器官剂量当量不大于每年5mS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