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人的麻醉有其一定特殊性,先决条件是尽力避免使用任何可能对母体和胎儿有害的药物,减弱子宫收缩能力的也不能用,孕妇34周后由于膨大的子宫压迫胃,使食管及胃连接处和幽门(pylorus)移位,加上血中孕酮增加使胃肌肉层松弛。为了更安全起见腹部局部普鲁卡因阻滞麻醉是最安全的,但止痛常不够完全,增加孕妇的疼痛,全身麻醉当然亦很安全,但操作复杂,麻醉剂对心血管系统有一定抑制作用,对肝脏亦有损害,只有在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应用,或孕妇血小板减少在5万左右,不可应用椎管麻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