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的故意伤害预防历史没有意外伤害预防历史长。传统上故意伤害预防属于犯罪司法系统范畴,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和创伤预防人员相对是新加入者,但是损伤的病因学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同样,预防工作是建立在鉴别和减少危险因素的策略基础上的,这些策略可以使用同样的管理方式、教育方式和强制实施的方式。对于暴力性伤害的防制,首先应将预防暴力纳入社会的整体教育规范,逐步达到将暴力预防模式纳入医学教育中,在人群尤其是青壮年中广泛开展相关的防止暴力的宣传,促进和提高公众对暴力问题的认识,加强对易受暴力袭击人群和弱势群体的支持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