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为若干条。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见本节实例。有的条文式规章制度,第一条相当于章条式的总则,中间各条相当于分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也有的条文式规章制度只是按照程序或逻辑关系直接列出条目,加或不加一个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的前言都可以。规章制度通常用章断条连式或条文并列式为结构正文,显得眉目清楚,排列有序,简洁明了。适用于内容多、篇幅长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有多个层次,第一层次就标“一”,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