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未经同意的医疗活动引发法律诉讼的起源尚难确定,但是,在理论上未经同意的医疗活动几乎总是能够依据普通法判决赔偿。法律对个人身体完整性的关切可追溯到人身攻击和殴打罪的法庭传票,以及刑法禁止杀人、殴打及其他形式的严重伤害。第三种理论是严谨民事责任(strict liability)理论,而且针对某些行为业已获得更多运用,包括医疗领域的某些实践行为。事实上,医师罕有蓄意损伤患者,因此,故意侵权理论在医疗实践领域的应用就显得不适当。其中,殴打罪与医疗知情同意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而且,在历史上的简单同意时代,殴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