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根据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药保护品种条例》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但不包括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 ,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限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依照《中药保护品种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