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管理,提高对急、危、重伤病员的救治能力,保证人民群众的急救医疗需求和重大灾害性突发事件的救援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四条院前急救网络由市卫生局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医疗卫生应急办公室)、市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构成。第十一条各急救网络单位应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做好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衔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院前急救规范和急救流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供全程优质服务。13 ﹒急救网络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有玩忽职守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