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心律失常的治疗对策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射频消融术(RFCA)及植入式心脏除颤复律器(1CD)的应用,非药物疗法已逐步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循证医学的研究结果使传统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近、远期疗效受到质疑而需要重新评价。新型抗心律失常药物的研发滞后,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遇到较多挑战。简单地将老年人的VPB当作“冠心病”的表现、年轻人的VPB诊断为“心肌炎”、或“心肌炎后遗症”而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或非药物治疗是缺乏病情依据的,也是导致有VPB者出现各种医源性症状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