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前文所述,医疗损害是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而对患者造成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在司法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主观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务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通俗地说,这种行为属于“医疗犯罪” 。然而目前我国刑法典中并没有“医疗犯罪”这一类型,其是学者在理论上归纳出来的一类犯罪行为。因而对于医疗犯罪的定义一直缺乏一个统一的、权威性、准确性的立法标准。虽然只是笼统的称呼,但现已普遍认可医疗犯罪内容包括刑法中的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正式实施,其中修改内容首次直接写明与“医疗”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