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国家对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十分重视,在法律和制度上对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给予了保障,起到了巩固合作医疗和稳定赤脚医生队伍的作用。1979年12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医药总局、全国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实行草案)》,对合作医疗的性质和任务、形式和管理机构、基金和管理制度及赤脚医生的管理和培训等都作了规定。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使一度受到影响的合作医疗得到一些恢复和巩固,赤脚医生队伍也暂时趋向稳定,到1980年,全国有赤脚医生1 463 406人,这种规模和医疗水平与当时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