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属于实验研究的范畴,必须遵循实验设计的基本原则(对照、随机化、重复、均衡) ,还应遵循伦理原则和盲法原则。罕见病、特殊病种及其他情况,要求减少临床研究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小病例数要求,试验组的最小病例数要求为: Ⅰ期20 ~ 30例,期100例,期300例,期2000例。实际操作中,通常根据所选择的临床试验比较类型和主要指标类型,通过样本含量估算公式进行样本量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