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并没有法规明确提到“专家辅助人”这一称谓概念,但业界多称这类“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有专门知识的人”为“专家辅助人” ,以将他们与在三大诉讼法中同样具有专门知识背景,但却在庭审之前、法庭调查阶段都可介入诉讼。专家辅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表客观、科学的意见,如果专家辅助人在参与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而作出违背客观中立原则的意见,如收受当事人钱财、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行为,则该意见法庭不能采用,且专家辅助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文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状和相关规定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同时借鉴了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