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商业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中药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检验机构或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中药购、销、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检验和验收工作。购进的中药材必须符合购进地药材质量标准要求,购进中药饮片必须符合购进地的“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中药批发单位应配备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对用户和患者应正确介绍商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宣传。零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