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防治原则是:防治基本病因和诱因。合理应用强心剂、血管扩张剂、利尿剂、ACEI、ARB、β受体阻滞剂、CC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等药物以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缓心力衰竭的进展、延长寿命。近10年来,随着对心力衰竭认识的深入和多个大规模临床试验结果的公布,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策略已有了非常显著的转变,从短期血流动力学/药理学措施转为长期的、修复性的策略,去除基本病因、去除诱发因素和控制心力衰竭。3)无效:心功能改善不足Ⅰ级,或症状及体征无改善,甚至加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