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拥有自治权的原动人类个体,患者拥有身体完整权和情感平静权。因此,任何个人皆有权拒绝别人碰触其身体。在法律中,未经授权或允许而碰触一个人的身体属于违法行为,这在刑法中叫做侵犯人身罪(assault)。针对每天都会发生的正常或常规的患者身体碰触,医师无须获取复杂的医疗知情同意。在未经患者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医师实施了未经患者允许的诊断治疗活动,或者,实施了超越授权范围的医疗活动,例如附加的外科手术,或者,实施了不同于同意表单列出的医疗干预,那么,医师就侵犯了患者的身体完整权,也直接侵扰了患者的情感平静权。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