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医学开放性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满足国家相关放射卫生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分区管理。4 .严格执行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续改进。依据GB 18871 - 2002规定,核医学开放性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2 .定期检查控制区、监督区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立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定期检查其完好性。13 .定期对核医学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GB18871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