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普遍使用的仍然是1981年版I LAE癫痫性发作分类。该版分类根据发作期临床表现和相应的脑电图改变,把癫痫性发作分为部分性发作和全身性发作两大类型,多年来极大地促进了癫痫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国内外广大科研和医务人员提供了共同的交流语言,具体分类内容见表2‐1。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需要,更科学、准确的评价癫痫和癫痫分类,1997年I LAE专门成立了癫痫分类和命名工作组,经过广泛性讨论、酝酿和征求意见,于2001年推出了新的癫痫性发作分类修订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