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及带菌者应按肠道传染病隔离,隔离期至停药后1周,连续2次粪培养阴性。对幼托机构、餐饮业、自来水厂、牛奶厂等工作人员以及伤寒恢复期病人均应作定期检查(“ Vi ”凝集试验、粪便培养等),如发现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并给予彻底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有发热可疑者应及早隔离观察。伤寒三联菌苗和五联菌苗为伤寒和副伤寒甲、乙三种沙门菌培养后经过加酚处理的完整灭活菌苗,临床使用已久,接种效果不理想,且注射后常引起局部或全身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已很少用于公共保健计划来预防伤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