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的原理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确定评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农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危害定位为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包括农产品中存在及农业生产操作过程中带来的生物的、化学的及物理的危害等。根据近年来国内食品流通领域出现的检出二氧化硫、苏丹红、砷铅重金属、抗生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实例,按照世界贸易组织SPS协定的要求将风险评估(特别是暴露评估和生物标志物)技术引入食品安全管理,可针对各种化学污染物、生物因素风险评估开展暴露评估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