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招标或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就要签订供货合同。虽然《合同法》已明确地规定了各种合同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但是,仍然有一些值得重视和强调的问题,需要认真推敲,细心斟酌,慎重处理。协议一般是原则性的规定,既具有合同的作用和效力,又可以作为双方进一步签订合同的基础,还能作为合同的附件,对合同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补充。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双方要对合同负责,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受到经济和法律制裁。因此,在签订涉及售后服务的条款时,一定要强调是保质期,而不是仅仅一年的保修期。同时,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