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的专案管理: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负责。凡在胎儿期、分娩期和新生儿期筛查确定为高危儿者,持《高危儿健康管理知情书》在其满月时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立专案,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健康检查、发育评估、保健指导、早期干预等内容的高危儿健康管理。专案管理的高危儿经检查、评估暂时未发现异常者继续监测6个月,经检查评估确无异常且年满1周岁者,高危儿结案,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常规儿童健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