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针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服务、诊疗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以下简称《行为规范》 ) .针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特点,行为规范》在内容上设定了基本行为规范和每类人员的分类行为规范。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书写和保存患者的病历,这不仅是护士的基本职责,而且也是有效地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