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个国家的医学教育机制和体系都是独立的,因此医学研究生的教育也各具特色,各有不同。为了进一步解决临床医学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以及学位问题, 1986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原卫生部联合颁发了《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 ,其中作为附件部分的“关于下达《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2011年的11个一级学科,分别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和护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