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职业病防治法》,江泽民主席同日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针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不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操作规程等。围绕上述对用人单位义务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创设了一整套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并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病防治监督制度,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