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文书或报告的前提,应该是检验和识别完成之后。至少也应该在大多数个体识别完成后。法医文书和报告应该单独成册,其基本内容按照排列顺序包括法医检验概况、法医检验人员名单、尸体(和尸块)检验一览表以及检验照片四项。事故调查特殊需要时,法医可以出具专门的分析报告,但宜注明“仅供调查参考”的字样。图22-8死亡鉴定书基本格式。 ......